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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4家城市公立医院 25家县级公立医院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信息发布者:helflf_jauvaopribb
    2020-01-15 10:16:36   转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和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以及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25家县级公立医院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破除以械补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确保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调整目标是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因取消耗材加成造成的90%左右损失,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


    据了解,市医疗保障局通过精准测算、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廊坊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此次取消耗材加成共涉及我市25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方案确定了医疗服务项目调整范围,涉及介入、手术、中医骨伤、治疗4大类共1736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全市整体补偿比例达到94.35%,调整后患者住院费用略有下降,门诊费用略有上升,耗材费用明显下降,符合调定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关原则。


    4家城市公立医院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按照省统一部署,于2019年12月31日同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执行省级收费标准2家,执行市级收费标准2家。


    此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继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之后,又一次重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将为下一步开展耗材集中采购夯实基础。

    微信图片_202001080948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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